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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ars 忙里偷闲很久很久没有上来更新我的空间了,自从开始了新工作,太多的东西要学习和适应,生活充实却琐碎,心情无所谓好坏,只是没有好的心境,没有写作的冲动。人太忙的时候,总是很少有机会面对自己的内心世界,缺乏思考和自省。我记得有人说过,身体走的太快,内心跟不上了,所以常常应该让自己适时地慢下来,才会更加清醒地往前走。我想,我现在正处于内心与身体脱轨的阶段吧。
3月4日是我的生日,算算这已是我出国的第五个年头了,也是第五个不预备有人为我庆祝的生日。小的时候很喜欢过生日,早早就期盼着爸爸妈妈的礼物和蛋糕。大一点之后会在心里默默期待惊喜,因为知道自己喜欢或是喜欢自己的人会趁着这个机会,躲在生日祝福后面说出暧昧的告白。长大以后,生日成了情侣之间浪漫的好机会,但也似乎变成了两个人的私事,不再有一帮好友的掺乎。出国以后一直孤独一人,所有值得庆祝的纪念日统统忽略,只怕越记得,越显得自己的孤独。
其实好希望过一种简单却甜蜜的感情生活,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样的意境,想起来都觉得心暖。只是,人海中的男男女女啊,又有几个抱着这样的恋爱心情?
总是,不能够... 9 décembre 我是追星族?!出国之后因为无聊,加上资讯落后,可看的电视节目不多,所以常常在网上当一些台湾的综艺节目,虽然都是些没有营养的提案,但是越是低俗的娱乐,反倒越能容易让人发笑,以此打发时间。我本来也并不想假装高雅。
于是知道了很多以前不太熟悉的台湾明星,其中很喜欢的一个就是小猪。他阳光帅气,聪明搞笑,古灵精怪又很爱耍宝,只要是有他的节目,必定爆笑无比。前段时间因为稍微看了一下《转角遇到爱》,跟朋友去唱K的时候就总爱点他的《爱转角》,因此被朋友笑称我是追星族(这个词多老土!),居然还说我品味越来越低,怎么会喜欢罗志祥,台湾艺人那么低俗,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弄得我颇为不爽,特在此为自己和小猪平反。
首先作为一个艺人,小猪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跳舞主持演戏一行不落下,像这样全能型的艺人,不要说台湾,当今世上能有几个?难道不是创作歌手,就一定没有实力吗?其次,小猪能在娱乐圈混到今天的成绩,并不是通过那些娱乐大众的选秀节目一夜成名,他出道11年,才在台北小巨蛋迎来第一场演唱会,尽管那只是慈善性质的非售票演唱会,他仍然倾力演出,安可曲唱得潸然泪下,结束的时候面向全场观众鞠躬长达1分钟之久。他的执著,他的努力,他的认真,他的感恩,难道不让成功之路显得更为塌实和凝重吗?在我看来,小猪远比当今红极一时的超女快男更值得人们喜欢。
虽然我们常常在节目上看到小猪耍宝,跟众人开各种各样口无遮拦的玩笑,可是只要你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玩笑看起来过分,却永远只是点到即止,从来不会泄漏自己或伤害别人,他游刃有余的跟同样聪明的主持人周旋,看似在爆料,其实却是在保护自己和朋友,还不忘为观众制造笑点。机灵的他深愔娱乐圈的规则,这绝非一日之功。由此,我看到一个聪明的小猪,一个细心的小猪,一个义气的小猪。
记得在一场演唱会的尾声,他饱含热泪的向所有工作人员致谢,看到他兴奋的高喊,我一定会带你们去日本玩的,我的专辑卖得很好噢!那是一个懂事的小猪,感恩的小猪,守信的小猪。
在镜头面前,他永远带着一副招牌的微笑,明眸皓齿,梨涡浅笑,就像他在那部戏里的名字——秦朗,晴朗,一个在阳光下傻笑的孩子。可是幕后的他当真没有烦恼吗?那永远盖不住抹不去的黑眼圈就是最好的答案。记得还是在一次演唱会上,在间隙的讲话中他透露自己的担忧:昨天我来这里彩排,看到观众席那么大,好担心如果没有人来该怎么办?听到这话,我着实为他捏把冷汗,一个大明星,怎么能在公众面前流露出自己的不自信。但是谁都知道,自信和自卑本来就是兄弟,任何人都会有不自信的时候。一个谦逊而率真的小猪,再次征服了我的心。即使不是大明星,这样一个人不值得人们去喜欢吗?
然而小猪低估了自己的实力:观众席没有不满,专辑没有不大卖,偶像剧收视率也并没有不好。他的每一首歌,每一支舞,每一个动作,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眼球。而我喜欢着的,是那个在鲜花和掌声背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工作,尽心回报,并一直诚恳微笑着的大男孩,帅气又可爱的小猪——罗志祥。
7 décembre 圣诞大惊喜经过一个月的等待,历经4次面试,我终于被新西兰规模最大的,拥有130年历史的smith and caughey's 百货公司录取了。而更让人惊喜的是,我原本应聘的是美容顾问这一职位,但是在几轮面试过程中,被众多负责人认可并赞赏之后,他们最终居然给我了大名鼎鼎的clinique化妆品专柜经理的头衔,让我在20多名洋人竞选者中拨得头筹。据我所知,这个职位在我之前,还从来没有被授任给中国人。这对我是一个莫大的鼓励。
我现在的薪水是18纽币一个小时,比我之前在美容院的工资,多了一倍还不止,也就是说,我现在工作一天赚的钱,差不多有上千元人民币。这个薪水在新西兰整个工资水准中处于中等偏上的位子。而且,对我而言,这只是一个起点。因为在这个庞大的企业中,还有很多的发展空间,我的能力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而我的价值也会逐渐的被显现出来。他们跟我签订的是终身合同,这个跟在中国的概念有点不一样。因为新西兰是工党执政,他们的法律是保护工人阶级的,一旦和雇主签约,除非你犯了原则性的大错误,否则雇主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你,而如果你想跳槽寻求新的发展空间,雇主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拦。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雇佣一个人要如此的大费周折。从此之后我的一切都有保障了,除了享受一份丰厚的薪水之外,公司还提供全套的医疗保险,优厚的员工购物折扣,每年两周的带薪假期,和节假日加班双倍薪水的政策。
我周围的朋友都为我感到高兴,这么多洋人都巴望着的职位最终被我赢得,他们觉得特为中国人争气长脸。我妈也特兴奋,这么久以来,终于有一件让她扬眉吐气的事情了。我自己呢?最初当然也是欣喜若狂,但是平静下来之后也感到压力,要在一个新的环境中展开工作,负责化妆品从进货到销售到向上级汇报整个流程的运作,还要管理手下的一群洋人,有很多东西要学习要经历要挑战,心里还是有几分担忧的,但是同时也很期待。不管怎么说,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并委以重任,这是一个很大的鼓励,也让我又平添了几分自信。
正如我一直相信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只要一路都不放弃。我开始享受渐入佳境的快乐。 23 novembre 发髻十年之前,我有一头乌黑顺滑的长发,除了清汤挂面就是一溜马尾,虽然清纯却总觉得缺少变化。那个时候常常很羡慕一些年轻的少妇和成熟的OL,可以将头发盘成各式各样的发髻,衬托出或时尚或慵懒或华丽的气质。于是自己也会想尝试着弄出那样的发髻,可是不管我用再粗的皮筋或是再紧的发夹也好,稍一放手,头发就会顺滑的打个弯散落下来,完全不听使唤。
这几年来,头发经过无数次的染,烫,电,吹,逐渐变得枯黄断裂,发尾分叉。可是它们变得听话,变得任凭摆布,在双手下变出或时尚或慵懒或华丽的发髻。但我却开始怀念它的光泽,弹性,和那曾经让我懊恼的顺滑。 才明白:华丽的背后,原是要付出失去鲜活生命力的代价。 11 novembre 轮回的骑士虽然我并没有丰富的骑马经验,但是因为这里的马背宽肚子又小,且训练有素,所以极好驾驭并保持平衡。很快,我就没有了初上马的恐惧感。 我们的马队一行七人,两位牛仔分别打头和压阵,将我们保持在马队的中间。我们趟过小河,在森林间漫步,我的脸还被参差的树枝划到,其间我有无数幻想,秋日传奇,马语者和指环王的场景不停在脑中浮现。最后我们终于穿越了森林来到了海滩。一望无际的蓝色塔斯曼海,延绵静谧的海滩在眼前铺展开来,清新的海风激起人信马由缰的冲动。领队果然不负众望,发起了奔跑的口令,于是马队在头马的带领下开始撒开了蹄子。刚开始我还有些不适应,屁股被马背颠得生疼,还担心左右前后的马会冲过来撞到,可是随即这担忧就被淹没在自由的狂野之中。马跑得越来越快,似乎是出于本能,我索性站起身来,将身体的重量放在马蹬上,俯身贴着马脖子,将缰绳放松,由得它跑。不知不觉,我发现我在尖叫,那声音不是恐惧,而是兴奋,是释放。周围的人都在尖叫,就像一队凯旋的牛仔。海滩上被卷起沙尘无数,马队的凯歌打破了宁静。
在这一个轮回里,我愿做骑士,不做天使。 又一个轮回由于身体的缘故,原本定于七月的归期,被推迟到了11月。如今,我又站在大洋的彼岸,与一万公里之外的故乡遥遥相望。
在朋友那里借住了几日,便给自己找了一处安静的房子。新房子远离市区,房间朝阳,不大却温暖。窗外有小小的庭院,长满无数花草,我能叫出名的只有一株白色的玫瑰树。之所以称之为树,是因为它因缺乏打理而肆意生长得硕大无比,枝高花亦繁盛,且带刺,所以显得有几分诡异。总觉得新西兰的植物是无需人照顾,便可以生长得极为繁盛的,仿佛脱离地心引力。人亦如此,轻松,没有束缚。与一个英国女孩J和一个马来西亚女孩F分享厨房和客厅。她们都是基督教徒,为人和善宽容,相处甚欢。F在奥大攻读生化博士学位,为人严谨低调。J是英国与香港混血,人极为漂亮,一派鬼妹作风,热情大方音调高亢,近似哭喊的祷告方式十分奇特。
搬入新居当天,因为坐公车去买菜的时候适逢下雨,被淋成落汤鸡,遂决易要买一辆车。第二天便找了一家车行,只转了一圈,买下了看上的第一辆车。丰田,奶黄色,五门hatchback,没有累赘的后尾箱,车顶有行李架,后排空间极大,前排椅可完全放倒与后排椅连接成一张舒适的大床,供旅途中休息。我不是个喜欢在买东西时斟酌再三犹豫不决的人,感觉和眼缘最重要。看上了,且价格在接受的范围之内,便不会再作什么迟疑。以至于交付定金之后,打电话给懂车的朋友询问价钱是否公道时才发现,我对车的年份配置公里数全然不知。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有错,隔天车行的人把车送来之后,我开着它小转了一圈。方向盘很轻,发动机虽然只有1.5L,加速却很有力。外表小巧灵活,内部空间却宽大舒适。
一切准备停当,在这个轮回里,等待我的将是什么?
17 avril 这让人魂牵梦绕的PB看这火得!
BTCHINA的搜索排行,即使在PB停播的那几个月里,仍然稳定的保持前三名的佳绩,PB的魅力和受欢迎程度,已经不用我再作多余的形容了.就连娱乐资讯如此落后的新西兰,三台每周一集的跟进也只是比FOX晚了10周左右,我敢说,这在新西兰引进美剧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此话未经考察,纯属个人感觉,无权威性.)
第二季结束了,LINC终于沉冤得雪,有点塌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而MICHAEL却阴差阳错地陷入了另一个貌似更加险恶的牢笼.不用想,MAHONE,BELLICK,T-BAG这几个厉害角色将在监狱中与MICHAEL重逢,下一季无疑又是一场更加精彩的困兽斗.
关于剧情:
整整FOLLOW了两季,让我对PB的编剧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每一集开始的时候,我都有一种感觉,明明知道这集里藏着某个惊喜,却完全没有头绪那会是什么.我自认也算是阅片无数,好莱钨的套路也摸索地七七八八,只是对于这部神通广大的PB,却完全失去了掌控剧情的效力.我看电影电视一向喜欢独享,只是这一部,我真觉得应该找人来陪看,因为一个人大呼小叫捶胸顿足,实在觉得很憋屈.如果一定要来形容它的精彩,我会用情节紧凑,高潮迭起这两个词,或许这还不够吧,总之,任何人都不会对任何一集失望.
关于角色:
第一季完全是MICHAEL的天下,谈到魅力,在他光彩的笼罩下,其他人全都显得暗淡无色.冷静睿智,忧郁隐忍,坚定冷酷,MICHAEL的酷完全是到骨子里的.其实从外型上来看,WENTWORTH MILLER并不能算上超级大帅哥.记得我几年前看恐龙帝国的时候,他也是演一个闷闷的角色.当时我还想,这个人圆头圆脑的,怎么像个和尚?可是今天,看他那眉头紧锁,嘴唇微抿,一双深邃的绿眼睛深藏在眼窝里洞察一切的表情,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除了MICHAEL,意大利佬和T-BAG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两个角色,神经质的演出,可见好莱坞老戏骨的深厚功底.我一直很看好意大利佬,总觉得他大难不死到后来应该是有所作为的,没想到第二部最先挂掉的就是他.不知道是不是演员档期的缘故,有点失望.
LINC一直傻傻憨憨的,壮得像头猩猩,编剧曾透露两兄弟中有一个可能无法活到全季结束,那个人非LINC莫属.他已经脱罪,这个因已经了结了,这个人恐怕不会活太久.
至于T-BAG,第一部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他,觉得他坏得有味道,甚至还有少少性感,朋友说我什么眼神,事实是,到了第二季,很多人开始关注这个角色了.他就像个有九条命的老赖猫,孱弱龌龊,一肚子坏水.却独独对一个恨他的女人情有独衷.这么鲜明的一个人物,观众不可能不喜欢的.
第二季新出现的联邦神探MAHONE也是让我不得不爱的一个角色,他有着足以与MICHAEL匹敌的智商和鹰一样洞察一切的锐利眼神,这让我觉得他很MAN.会不会觉得他有一点眼熟,我一说大家就知道了.98年MICHAEL BAY导演BRUCE WILLS和BEN AFFLECK还有ANGELINA JOLIE的前任老公BILLY BOB THONDEN联袂出演的的科幻灾难片<<绝世天劫>>里,他扮演了一个随探井队出征的宇航员.前不久我还看了一部FOX的剧集<<INVASION>>,讲述外星人入侵的科幻片,他在里面扮演一个亦正亦邪让人捉摸不透的警官,演技出彩.剧情亦精彩细腻,只是可能这类题材的剧集太多,只拍了一季就夭折了,有点可惜.我一直以为,MAHONE是会让剧情扭转的一个重要人物,所以从一开始,我就等着他改邪归正.到最后,虽然他脱离了政府的操控,却并没有选择一条光明大道,这是有点出乎我意料的.不过,现在说这话还太早,还有第三季呢,且看吧.
MAHONE最终没有觉悟,这个扭转剧情的重任落到了KELLERMAN身上.一开始我就有预感他最后会起到正面的作用,没有什么原因,只是觉得他的长相还满忠厚的,不象是一坏到底的人.虽然他的转变有点突然,但是被组织利用并抛弃,这种绝望和被愚弄的愤怒以及亲情和人性的回归让他突然觉悟,倒也合情合理.结局有点惨,刚做了回好事就挂了,不公平.不过也说不准,谁也没有看见那些子弹是打在他身上了啊,说不定这是编剧卖的一个关子,谁知道呢?
在这部戏中没有绝对的奸角,所有的坏人,无论是阴谋的执行者还是策划者,在被人憎恨着的同时,也被人可怜着,MAHONE是,KELLERMAN是,连那个铁石心肠的总统也是.幕后的真正黑手才刚刚显露头角,所有的人不过是棋盘上的棋子.季2的末尾,"将军"所说的那一段话让人毛骨悚然,一切看似由无数个偶然和未知汇聚成的这个谁都没有预料到的结局,居然只是计划的一部分,他们甚至安排了MICHAEL的再次入狱,并等待着他的再次越狱.而像神一样睿智机警的MICHAEL却丝毫没有察觉.天哪,这后面到底是怎样一个神通广大的黑手和怎样一个复杂险恶的阴谋?让我们拭目以待四个月后的重逢吧. 我的宗教情结我曾经很坚持的认为,我是很容易有宗教信仰的人,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内心不够强大,是非观念不很清晰,需要找到一种信仰或寄托,时时约束和鼓励自己走上一条正常的正直的路.当我作好一切准备等待上帝来敲我的门时,我也的确感觉到他在召唤我,因为,那个时期我简直连吃饭上厕所,都能碰到基督徒对我传教.
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被上帝召唤,是在我刚来新西兰不久的一个明媚而闲适的下午,我无聊地在奥市中心的皇后大街踱步,被一位自称来自美国的年轻人拦住,先是寒暄,问我从哪里来,他喜欢中国,会说中文之类,而后就开始给我讲经,因为我当时并没有什么可做,于是饶有兴趣的听下去,大概这让他误以为我是个可教之徒,于是提出到附近的教堂详谈,为着免费的茶点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我跟他去了,还暗喜可以免费给我练练英文听力.到了教堂的外厅,另有两个跟他差不多的人,看起来一无所获的样子,见我来了,马上兴奋起来,好象终于等来了猎物一样.于是他们搬来一个小桌,让我坐在桌这头的沙发,他们三个搬了凳子,一字排开坐在另一边.感觉不是给我传教,倒象是我来应聘.最让我郁闷的是,从头到尾他们居然用着中文给我讲,彻底粉碎了我锻炼听力的美梦.失望之余,我惊叹于他们中文水平的高超熟练,因为他们在谈话中屡次用到了类似"涅磐"之类如此生僻难懂的词汇,实在令人咋舌.于是整个下午就在这个晦涩的传教中度过了,讲了什么我都忘记了,只记得临走的时候,他们嘱咐我不要去别的教会,俨然除了他们别人都是邪教的样子,这让我反感不已,基督教徒,难道不是一个大家庭吗?于是第一次被传教,就这么无疾而终了.
后来进了大学,身边的几个华人朋友,竟然全都是基督徒.在他们的带动下我也参加了几次基督徒的聚会.我很ENJOY跟他们相处的那种友善温暖,互相帮助的氛围,真的好象大家全都是兄弟姐妹那样,没有隔阂跟芥蒂.尽管当时被EDUCATED了好多圣经的东西,自己内心也很愿意去相信上帝,可是有两件事情是我一直没有想明白,而使得我直到今天也不能成为基督徒的原因,第一件事情是:当圣经中预言的人类最后毁灭而上帝最终会现身的那个时刻,上帝会带走他的信徒,留下其余的无辜百姓.让我不明白的是,既然上帝是那样宽容的神,为什么他不拯救所有的人,而只是带走他的子民?第二件事情是,基督徒相信,无论遇到任何事情,只要诚心祈祷,相信上帝的存在,他就一定会帮助你度过难关.在爸爸去世的前半年,我每天睡觉之前都诚心祷告他的病能痊愈.可是最后,我还是没能留住他...
今天,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可是在不断的思考和自省中,我的内心却逐渐变得强大.我尊重上帝尊重圣经,非常同意并且遵守基督教中关于宽容,自省,隐忍,博爱等等一切真善美的信条,我却不能说服自己拥有无穷神力的上帝真的存在.
前一段时间,因为<<西藏生死书>>的缘故,我开始对佛教产生兴趣.之前我一直幼稚而错误将佛教和吃素的光头和尚划等号,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这种误解,对这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是多么大的亵渎.我也终于了解,我那心明如镜的阿坤哥哥为何这么虔诚的笃信着它.从我自己的理解,我认为有三点原因是它比别的宗教感觉更能让我接受:
1.佛教是教育而不是宗教.所有的佛教徒称为弟子,就是学生,是像释加牟尼学习的.好象基督徒被称为上帝的子民,是儿子女儿,儿子女儿是可以上学接受教育的,但他们和老师的关系与他们和父母的关系并没有矛盾,所以佛教并不排斥别的宗教,基督教徒一样可以学习佛法.
2.佛教引导人关注自己的内心,去觉去悟,并用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定慧这六度去约束和修正自己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修行.它强调的是个体的行为,与社会,国家,政治没有冲突.
3.宗教里面一定要有主宰宇宙的神明,佛教里却没有.所有修行的弟子都是释加牟尼的学生,一切众生皆能成佛.成佛就是成就圆满的智慧,也就是成就我们对于宇宙之间,一切万事万物通通明了.
我不求大智大慧,大觉大悟,我也做不到四大皆空,六根清净.都说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世,就让我做个在生活里修行的自在佛吧!阿弥陀佛,我佛慈悲...
王者归来坤终于结束了他在欧洲的悠长假期,回到了北京.而后又马不停蹄的飞去香港以颁奖嘉宾的身份出席26届金像奖的颁奖典礼。由于争霸在TVB的热播和收视记录的被打破,他那传说比西施还要惊艳的造型吸引了无数香港观众的眼球,也让14号的香港国际机场被彻彻底底震撼了一把.而两天以后,在同样的地点,谁会来迎接我这个归来的游子呢?
由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我回国的途中突然多了一个玩伴,而咬金同志又扬言要定下香港岛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迎接我的归来,除了包食宿外带迪斯尼的门票,还赠送回武汉的机票.这样的诱惑让我实在找不到借口说服自己不在香港停留.
就快要回去了,这是有生以来离家最长的一次.一切都无法预料.三年,这不是一段短的日子啊.不可能象按了暂停的影片,只要再按播放一切情节又会继续,仿佛从未被打断.是啊,只是短暂的停留,又何必有诸多的顾虑呢?是不是因为,自己已经改变得太多?
有一位中学的同学,曾经是很知己的那种,常常会机缘巧合地在同一时间爱上同一个偶像和帅哥,于是原本内心骄傲的两个女孩,开始笃定的相信自己是能够被对方所读懂的.不需要彻夜的倾谈女生的八卦,也不需要时时FOLLOW对方感情或事业上的每个改变和决定,偶尔在MSN上遇到,如果想说话,只简单的一个念头要起的时候,对方已经能够猜出你此刻的心境.八年没有见面,一直保持着这种恬淡而温暖的交流,这种默契,是多年以来再也没有遇到过的.这贴心而没有负担的感情,有一种脱离现实的完美.知道你在关注我的博,临行前夜,特地为你写下这段,克里斯汀,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关注和鼓励.在首都等我,等我回来.总有一天,首都的万家灯火中,有一盏是属于我们的.等我回来,完成我们的梦想...
人越大,经历的越多,静下来的时候,就越想回归那个真实的自我,想要寻找,想要回味,想要释放.于是,年少时的那些人和事,越来越多出现在我的梦中,那些为考试奔忙的岁月,为小型演出辛苦的排练,为小小胜出的狂欢,还有课桌下偷偷牵手的"爱情".才真的意识到,如果能永远那么单纯和快乐该多好.
大学的好友快要结婚了,漂亮的女孩有极佳的异性缘,在感情道路上也是个敢于尝试的豪爽女子,当得知准新郎居然是她中学时的初恋男友时,心里忽然有了一种曾经沧海的感觉.从简单回归到简单,好象画了一个圈,最后回到原点.这是不是就是完美的定义.这样的好福气,我是绝对修不来的.除了羡慕,真的真的,真心祝福. 23 mars 鼓励为了给白血病女孩张婷募捐的事情,坤出乎我意料的回信了,信是一个叫沈畅的女孩代笔的,就是当年《我爱我家》里面的那个小保姆,是坤的朋友,也同为荣信达的签约艺人,此次募捐的组织人之一。虽然是代笔,我也有说不出的惊喜,毕竟起码人家也是看到我的信了。
一如平常的平易近人,坤说了很多对生活的感悟和互相勉励的话,生活都是苦的,健康快乐的心态是最好的武器。他鼓励我不要放弃梦想,要爱自己,要幸福,而没有梦想的人生是不会获得真正的幸福的。这句话对于懒散的我是个极大的鼓励跟鞭策。也促使我毫不犹豫的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信不长,言简意赅,是他说话的风格。什么叫做共鸣,就是你一直想说的话,被他抢先讲出来,你一直以来感悟颇多却来不及整理的心情,被他一语道破,真是很畅快。信的最后,简单的一句:我们在一起,共勉!让我的心感到格外的温暖。
这么近,那么远。。。 忐忑心情终于说服了我妈她老人家批准我回国,老太太心够狠的,发配边疆也给人喘喘气啊!之前其实自己也一直在犹豫,这下事情基本定下来,心里一下反倒觉得空落落的了。虽然有着很多惊喜的期待,却不知为何忐忑起来。三年没有回国,呆在这个安静的地方过闲散的生活,觉得自己和外面的世界脱节了。想到国内到处人声鼎沸,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真是觉得有点害怕。就好像一个缓慢行走的人,突然登上高速行驶的火车,一定会摔个踉跄头晕眼花的。哎,不要担心了,朋友说得对,回去是度假,又不常住,你要适应干嘛?还是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在这里呆不下去了要回国,到时怎么办?
今年纽西兰的夏天特别长,去而复返,依依不舍。终于没有忍到季尾,又去买了几条打折的小裙子,回家一想,哎,这是为什么,马上就回国了,还在这里用五倍的价钱去买衣服,真是后悔。
要跟阳光海滩透明的空气和流动的白云说再见了,回去三个月,赶在七月开学之前回来,正好避开了武汉七月流火的夏天,那时的新西兰,该是多雨而萧条的冬天了。 7 mars 重拾画笔从来就没有接受专业的学习,也没有半点的理论知识。我喜欢画画,尤其是看到漂亮的事物,就有想用自己的方式把它记录下来的冲动。就好像心里有了想法,就想写出来,喜欢一首歌,就想学会去唱,喜欢一段曲子,就有演奏的冲动一样。似乎用自己的方式去诠释一遍,这美好的东西就变成了自己的一样,畅快淋漓。不记得是谁说过,喜欢音乐而不能去演绎,是一种痛苦。所以一直以来,我总为没有机会学一门乐器而耿耿于怀。
高中的时候,曾经有个邻座是美术专业的学生,我并不懂得用专业的眼光去评价他的作品,在当时看来,他的每一幅作品都让我觉得是个奇迹。记忆中他有修长的手和细长的眼睛,狡鲒的笑容,一付深不可测的样子。我们当时都疯狂地爱着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MICHAEL JACKSON,大概是出于英雄所见略同的馈赠,他画了一张老迈的素描给我.天哪,居然可以把爱的人画出来,这也太浪漫太幸福了吧!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尝试着自己画了.
不像幼儿园的时候画花画树,简单的线条,涂上鲜艳的色彩,就觉得很漂亮.立体的东西要把它表现在平面的纸上,就得会利用光和影来营造效果.而对于没有经过专业学习的我来说,是根本不懂得从实物中捕捉光影的.所以,我只能画照片,把已经定型在平面上的光影效果,用碳笔描出来.相对于创作而言,这只能算得上是一种简单的COPY,临摹而已.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拿捏不准光线的明暗.所以每幅画出来的时候,感觉总是脏脏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开心的欣赏自己的每幅作品,也许在常人看来,它们可能只是奇形怪状的涂鸦.我在乎的,是作画的过程,可以在那一个小时里,平静的专心致志的全情投入一件事情,这是一种享受.这就好象生活,如果只是追求结果,那么每个人的最终都是一样,无非是从生到死的一个过程.可事实上,带着不同的人生态度,每个人的生活却是那么的千差万别.所以,只要自己能够开心的活着,又何必在意别人是否认为你行为怪异?
泡一杯咖啡,放一张喜欢的CD,摊开画簿,削好我的碳笔,选一张轮廓分明,赏心悦目的帅哥照片,暖暖的阳光下,让我来享受一段生活吧!
5 mars 我的悠长假期之南岛小镇NELSON是坐落于新西兰南岛的一个阳光明媚的小镇,也许是有特别的地理原因,这里的天气总是那么好,据说冬天也不例外,也因此而得名阳光城.对于雨水较多的新西兰来说,这里实在是受了不少恩惠.因为坐落于南岛的最北端,毗邻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塔斯曼海,与北岛遥遥相望,于是整个小镇有一大半的边境都是海岸线.长长的铺满细腻黄沙的海滩,四季不变的朗朗阳光,平静透明的海水,星罗棋布的小岛,这里理所当然成了热爱水上运动的新西兰人理想的度假胜地.
从机场前往住处的一路上,都是在海边公路上行驶,路上的车比奥克兰明显少了很多,亚洲面孔也少了很多.很多顶上放着皮划艇,后面拖着小快艇的车鱼贯的驶向海滩,想是结束了一天工作的本地人,开始了他们日常生活中又一个重要的活动,出海.此时已近下午5点,阳光还是很炙烈,但是因为有海风,所以并不觉得热.在这个季节,太阳是要到晚上九点多,才会完全失去光芒的.
在住处休息了片刻,便迫不及待地驱车去市中心找吃的.市区已经很静,街上没有几个人,很多商店已经准备打烊.这里比奥克兰更过分.过了下午6点,已经不会有店开门了,只有大的超市和街边的酒吧会营业到深夜.大一点的SHOPPING MALL也不例外,连LATE NIGHT都没有.所以,如果在这里生活,而不能容入洋人的酒吧文化,那夜生活会是非常单调乏味的.
顺着市中心的主街一路地走下去,看到两家中国餐厅,生意不怎么好的样子,于是继续走,希望发现一家仍旧开门的小店,卖一点特别的东西.果然在一个名叫BLACK MARKET的专卖家居装饰品的楼上,发现了一间小小的铺子,里面卖的却是惊世奇珍--化石!这里摆放的东西,在别处只能在博物馆里看到.三百多万年前的涡型动物化石,冰河时代猛犸象的牙齿,印在石头里的甲胄鱼身体,脉络清晰,保存完整.而有些小化石的价格,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正看得起劲,店主过来催促打烊,语气礼貌却坚持.我只好作罢.改天,一定过来好好的挑几样.
终于在街角找到一家马来菜馆,或许是闻多了海水的腥味,想吃点辛辣的食物压一压,而这家的装修也很洋人,简单幽雅,光线柔和.于是走进去点了一份椰浆饭配仁当牛肉.新西兰这个地方就是这点好,民族混杂,文化多元,世界各地的南北小吃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且路边摊和正规的高档餐厅,价格上也没有很大的悬殊.心理比较容易接受一点.哪怕你是只靠拿政府救济的穷人,仍然可以和拥有亿万豪宅的富翁一样,享受一样的阳光,一样的空气,一样的沙滩和海水,以及一样的食物.因此所有的人都神态悠然,自得其乐. 4 mars 有一种预感今天, 在网上看到坤新的一篇访谈内容,果然像他在可凡倾听上说的,30岁以后,更多的是要回归自己,如果有更多的机会在媒体上说话,会更多的把自己对生活的一些领悟与大家分享,以下节选几段:
从记者席远远看过去,陈坤的神情总是雷同.镜头对准的时候,流露微笑,离开的时候,一言不发,望向远处,又若有所思.这是一种很怪的姿势,一般只有特别拧巴的人才会将它坚持这么久,流于俗套的人们,可从不这样.有了这样的既定印象后,陈坤即便带着沙哑又疲倦的嗓音出现在我们面前,都很难让人觉得这是一个身体抱恙的人在说话.而接下来的访问,更是印证了这样的道理,有时候先入为主,不见得就有时偏颇,眼前的谦谦君子,事实上却是张牙舞爪的主.
<<电视指南>>:有人总结说是陈坤电影电视年,你怎么评价过去地006年? 陈坤:2006年是看上去好象充斥我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但其实它们是恰好在一个不长时间段里集中出现了而已.有些,比如<<理发师>>是以前拍的,拖到今年放映的,唱片吧,也是度过了它的筹备期,但在今年发行的,如此等等,这样一来,就显得今年事儿特多.其实没那么夸张,当然,2006年对于我,还是一个在常态基础上保持了上升的年头. <<电视指南>>:这些作品里,有自己特别中意的么? 陈坤:从单一的作品来说,我觉得它们都有各自的厚度.唱片方面,<<再一次实现>>很陈坤,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做这个唱片不是因为演而优则唱,它若有什么取胜之处,我想应该是我的诚意.影视方面,<<门>>比较特殊,跟以往演的那些文弱派不一样,应该算有突破吧.总的来说,这一年我都没有停下来. <<电视指南>>:这种状态接下来会继续? 陈坤:不会,接下来,我想让我----这个创作的主体----蹲下来,在跳上去.一直就这么耗着,站着,如果没有一个缓下来,在蓄势一跃的过程,我想行之不远. <<电视指南>>:这个比喻听上去不错,事实上跟蓄水挤海绵差不多? 陈坤:没错,呵呵,现在是拧干了,不去弄点水,就干巴巴,啥也看不到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坤最近的一些访谈,我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今天,这种感觉尤其强烈.我知道,坤的心态是健康而积极的,因为信仰佛教的缘故,他的内心比常人似乎更加平静而透明.在娱乐圈这个混沌的大环境里,他活得太清醒了,让人觉得有一点可怕,就好象圣人,永远是可敬,而不是可爱的.他是那么超脱的一个人,内心强大,不愿意受束缚,我真怕有一天,他会遁入空门,或者躲进西藏的哪座大山里,做了一株"空谷幽兰". 但愿只是最近看了太多小旭出家的报道,害来的错觉. 我的阿坤哥哥啊,但愿这俗世上能有点什么,永远牵绊住你. 再次爱上哈哈,并没有什么新鲜的爱情故事,丘比特早就把我遗忘在这个孤岛上了.
只是再次爱上,当年的阿坤哥哥.
是在偶然的机会,又开始关注他的,大概是看了争霸之后吧,这个与以往角色截然不同的范蠡,让我突然觉得当年的那个阿坤哥哥,居然也可以成长得这么MAN!于是开始在网络上淘他的电影,从理发师到门,我就是这样的,一旦对什么感上兴趣了,就没日没夜的翻个水落石出.看到一个网站,除了有很多漂亮的照片之外,还有很多访谈的视频.逐一看过之后,真的又爱上了.
理由如下:
1.我向来是爱帅哥的,尤其是坏帅哥.记得当年在大学里,像雾热播的时候,我们几个女生守着宿舍的一台破二手电视,夜夜苦等.当时陆毅正借永不瞑目红得发紫,我们大半的女生也是冲着陆大帅哥去看这部戏的,可是戏还没有演到三分之一,我的目光就被那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却有着炙热眼神,不羁个性和冲动脾气的小表匠勾跑了.于是夜夜熄灯后,花痴般的模仿周迅的鸭公喉,阿坤哥哥,阿坤哥哥的叫.再就是后来的别了温哥华,热播那年,我正好刚刚踏上出国的旅途,因为这部戏,没少对留学生活做不切实际的憧憬,与帅哥的浪漫蓝色爱情,天绷地裂,刻骨铭心.其实呢,没有帅哥,没有爱情,也没有海景公寓.不过,当时的罗毅,真是理想中的标准BF.{哈哈,怎么可能!}印象最深刻的,是看他和赵琳的一场吻戏,那叫个荡气回肠,来来回回翻看了好几次,得出一个结论,坤这小子,还真是动真格的,丫连舌头都伸出来了!
2.言归正传.哈哈,不是小女孩了,没有那么肤浅,帅是必要的,但不是全部.坤这小子,真的和别的偶像明星有大大的不同.最起码,这么多年,我们是真真看到他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他不算是一炮而红的明星,自从像雾之后,客串性的在一些我不太感兴趣的剧集里出演,给我的感觉是,老在跟前晃,但总是半红不黑.直到金粉在央视热播,才真正算是又有了一部自己的电视剧.像雾里坤的本色演出让我喜欢上子坤,也喜欢上坤,可是燕西却不是我所爱,除了他在追冷清秋时用的那些手段让人真真酥麻到骨头,我几乎没有为他心动.说句不好听的,的确有点娘,可能当时经验不是太丰富的他拿捏得有点过了,表演的痕迹太重.罗毅就好很多,表演收敛了,懂得用眼神去演,接下来风雨西关的锦坤不错,这个任务比较复杂,年龄跨度大,人性和内心的变化也大,坤诠释得很不错.个人人为应该是坤在电视作品上的一个里程碑.另外说电影,宝贝中的惊鸿一瞥,有点让人失望,失望的不是坤的演技,而是戏份啊,我的天!李少红居然让一个既不帅又鸭公喉的黄觉折磨了我一百分钟的视觉和听觉,却只给我的坤一把轮椅和一句台词.不过,就是这次的机遇,让挑剔的李导看到了千里马,这才有了后来的门.就看在陈老前辈的遗作分上,理发师是不能不看的,这部戏我看了好几遍,一遍比一遍有意思.后来看了坤关于这部电影的一个访谈,发现陈逸飞对坤的影响很深,不管是演戏还是做人.
总觉得30岁之前的坤,是善于模仿和学习,也容易受人影响的人.你可以从不同时期的访谈上看出,他的气质和情绪基调总是在变,甚至连口头禅和惯常的小动作也在变.他很幸运,从国歌这第一部作品开始,他身边无论是演员还是导演,都相当的有分量,这就给了坤一个很好的成长环境,当然,这与他本人的虚心好学和善于学习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很能看得出他的进步.近期的云水谣和门,老实说,剧情真的都没有吸引我的地方,爱情故事太老套,虽然我也跟着陈秋水哭得稀里哗啦,但是感动我的不是情节,而是坤的演出.特别是秋水接受王碧云时,那场痛并快乐着的吻戏,镜头720度的大回转,让我的心也跟着跌宕起伏.坤的哭戏真是一绝,不是马景涛那中歇丝底里的咆哮,而是情绪一到,泪水自然的涌出眼底,从眼圈发红到泪水滚落,整个过程自然感人.我想,中国影坛现在的男明星中,除了刘烨还能勉强抗衡之外,无人能出其右.到了门就更是了,开场那一段极其暧昧,极具调逗的独白,还真让我心猿意马了一阵,不过再仔细一听,整部电影与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剩下的就全是坤的个人演技秀,把个人格分裂的蒋中天演得神刀刀.
3.可能跟他的宗教信仰有关,坤在做人方面,一直有他恪守的戒律,因此,他在会在如此多的鲜花和掌声中,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在他而立之年以后越发明显.一直以来,他对周围给予帮助的朋友满怀感恩,对自己的成绩既充分肯定又清楚认识,时刻保持着虚心的态度.而立之年的他对人生有过一番思考,除了给自己制定了明确的目标,更不遗余力的将积极,善良,上进,感恩,自省这些信条传达给关注他的朋友.他就像静坐于莲花的佛陀,任万千信徒对他顶礼膜拜,仍是闭目合掌,气定神闲,纤尘不染.
我向来喜欢跟人分享好的东西,一部好的电影,宁可不厌其烦地陪看N遍还倒贴电影票,都要给身边的人轮番介绍.我欣赏的,恨不得全世界都欣赏.哈哈,所以,我的阿坤哥哥,不介意你们也来关注一下哦.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真觉得嘴拙手笨,我快被这个世界淘汰了.写得虎头蛇尾,恩,当是自说自话吧.有只知了飞进来,在我头上的灯周围嗡嗡,弄得我心惊胆颤.顺便说一下,此刻正在新西兰南岛的一个小镇,卧室的落地窗外,是月光下的塔斯曼海,平静幽雅.已经来了一个星期了,每天划着在WAREHOUSE买的充气小艇,去附近的小岛探险,捡新鲜的青口和螃蟹,乐不思蜀.此时的新西兰已接近夏天的尾声,夜里很凉,白天的日光下却炙热难当.海滩和小岛便是我唯一的去处.海风海水海岛,还有简单清淡的食物,彻底洗去了我满身的烦躁,今夜才能坐下来,找一找写作的灵感.等回到奥克兰,再传些照片上来吧. 3 juin 意大利男孩他来自意大利,那个有着世界上最英俊男人的国度。
他进来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烫得好像拖把一样的发型让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太好。
他有着一张奇似精灵王子的俊俏精致面孔,配上那样的发型,加上少少胡渣,真真一个加勒比海盗。
他的话很少,沉默,却不冷酷。偶尔的几句英文中带着浓重的异国腔调。他说话的时候,友善的直视我的眼睛,眼神毫不闪烁。让人觉得真诚而安全。
他背上有漂亮的纹身,形态诡异的魔鬼鱼,长长的尾巴延伸到他线条分明的腰间。他脚踝处纹着表情严肃的太阳,光芒散发得肆意张扬。他说,他从南波力尼西亚回来的时候,身上就多了它们。
他佩戴简单粗犷的饰物,或粗或细的绳子,编出特别的花样,穿上斑斓的石头。右手中指的指环,久经磨损还微微泛着光彩,却看不出质地。他说,他从不拿下它们。
他的手掌宽大厚实,却有着与他的年轻面孔不相称的粗糙,手指背无数小小的伤口,让人不自觉的去猜想那伤痕背后的故事,也让人隐隐心疼。
他小麦色的皮肤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肌肉结实,血管亦分明。脉搏明晰有力,让人感到一种深沉的张力。
他有着年轻健壮的身体,并因此而性感。
他身上一直散发一种独特的男人香,不是香水的味道,是肌肤的原味,单纯,优雅,亦神秘。
This is a stranger from another world,
maybe the far side of the ocean,
where i have never heard of.
He might be a travellor,
a sailor,
a fisher,
or...
trully,
a pirate.
我幻想他拉直头发,洗净风尘,穿上华服的样子。一定,是高贵的王子。
这是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全部。他的名字,他的身世,他从哪里来,他有着怎样的经历,对我来说是个谜。我不想去猜,因为我相信,我一定还能再见到他--那个神秘的意大利男孩。
27 mai 淡蓝色的情殇-献给从我身边溜走的那个人突然的季节,突然的夜晚,突然的怀念,突然的伤感。
沉淀了这许多年,对于感情这回事,以为自己早就已经看透。生活原是真实,平淡而残酷的。再经历了这许多的变故之后,难道我还能像十八岁时那样,纯纯的,傻傻的去爱?
但是此刻当我再听这首歌,再次怀念他,一如这些年每一次想起他一样,我还是发现:期待纯洁幸福爱情的那份心情,一点一点都没有改变。
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其实我倒认为,时间是绝妙的剪辑师。你用生命去投入感受的那些经历,是真正刻骨铭心,伴随一生的。多年以后,时间过滤掉的是琐碎。当你再想起,回忆里尽是美好的片断,幸福和甜蜜的感觉似乎穿越了时空。
因为他,我爱上了冬天。因为冬天是情人可以相拥取暖的季节。所以每到这种渐微变冷的夜晚,我就总觉得,爱情在哪里悄悄等待,蠢蠢欲动。可是,一年又一年,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我想,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吧。
心系的那个小男孩,
此刻已夜凉如水。
我点在你窗前的那盏心灯,
那盏在寒冷冬夜曾经给你小小温暖的灯,
是不是早已在时间的光华里,
耗尽了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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